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0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修订)》(浙理工教〔2017〕32号)、《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选拔实施办法(修订)》(机械政〔2016〕16号)和“教务处关于公布2020级招生专业类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分流容量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2020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基本原则
尊重个性发展原则,注重因材施教。适应社会需求原则,适当引导学生选择社会急需的专业,提高社会需求、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专业合理布局原则,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布局发展与建设实际、教学资源调配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2020级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
组 长:李秦川
副组长:潘 骏 王吴芳
成 员:俞亚新 刘宜胜 向 忠 张建新 高金凤
赵新龙 贺磊盈 马蓓蓓 张群艳 唐艺林
三、分流对象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0级机械类学生(262人)和2020级电气类学生(228人)。
四、分流专业
机械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3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电气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4个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五、分流容量
每个专业分流容量如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20人(含定向生2人)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20人
智能制造工程:30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70人(含定向生1人)
自动化:70人(含定向生1人)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65人(含定向生2人)
机器人工程:30人
六、具体流程与要求
1. 第八至九周(4月21日—4月28日),学院组织各系开展专业宣传活动,包括系主任(教授)讲座、专业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介绍、专业特色展示、本科生导师介绍、学科竞赛成果介绍、优秀学生案例介绍等内容。宣传活动的同时,各专业接受学生咨询,学院教科办接受分流政策、流程进度等咨询解答。
2.第九周(从4月29日开始),学生登录“大类专业分流选拔系统”(链接:http://10.66.2.25:8090/zyfl/login.jsp),网上填报专业志愿,完成《分流专业志愿表》书面确认。机械类为分流学生提供3个专业志愿,电气类为分流学生提供4个专业志愿。分流学生从个人实际情况出发,须按顺序、完整填报专业志愿。网上专业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行更改。学院规定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内放弃填报的学生,则默认为专业服从随机分配。未填满志愿的学生,在所填志愿不能录取时,将随机调配至未录满专业。填报等分流工作时间进度要求见附件。
3.书面确认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填报志愿,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以第一学期的学习质量分进行排名,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习质量分相同情况下,以部分主干课程期末成绩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名,高者优先,课程包括:英语、高等数学。该平均绩点相同情况下,以英语课程绩点高者优先。
4.书面确认后一周,确定和公布专业分流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
5.分流学生按照分流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下一学期的选课,做好分流后学习准备。
6.在专业分流前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按照复学后编入的年级和大类参与专业分流;已参加专业分流,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复学时按照当时分流专业编入班级参加学习。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之处由学院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0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工作进程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