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1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修订)》(浙理工教〔2017〕32号)和《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选拔实施办法(修订)》(机械政〔2021〕28号)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制定2021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分流基本原则
尊重个性发展原则,注重因材施教。适应社会需求原则,适当引导学生选择社会急需的专业,提高社会需求、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专业合理布局原则,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布局发展与建设实际、教学资源调配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二、2021级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
组 长: 李秦川
副组长: 潘 骏 王吴芳
成 员: 俞亚新 刘宜胜 向 忠 张建新 吴 平
赵新龙 贺磊盈 马蓓蓓 张群艳 高 君 吴晓怡
三、分流对象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1级机械类学生(284人)和2021级电气类学生(160人)。
四、分流专业
机械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3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电气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4个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五、分流容量
每个专业分流容量如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30人(含定向生3人)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30人
智能制造工程:30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62人(含单招50人)
自动化:62人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62人(含定向生2人)
机器人工程:30人
六、具体流程与要求
1. 第十周至十一周(11月8日—11月19日),学院组织各系开展专业宣传活动,包括系主任(教授)讲座、专业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介绍、专业特色展示、本科生导师介绍、学科竞赛成果介绍、优秀学生案例介绍等内容。宣传活动的同时,各专业接受学生咨询,学院教科办接受分流政策、流程进度等咨询解答。
2.第十二周(从11月22日开始),学生登录“大类专业分流选拔系统”(链接:http://10.66.2.25:8090/zyfl/login.jsp),网上填报专业志愿,完成《分流专业志愿表》书面确认。机械类为分流学生提供3个专业志愿,电气类为分流学生提供4个专业志愿。各大类可提供的专业志愿填报数以分流专业数目为上限,分流学生须按顺序、完整填写专业志愿。网上专业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行更改。学院规定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内放弃填报的学生,则默认为专业服从随机分配。未填满志愿的学生,在所填志愿不能录取时,将随机调配至未录满专业。
3.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后一周内,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照《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选拔实施办法(修订)》(机械政〔2021〕28号)计算和公布学生的高考成绩和期中考试核心课程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结果。
4.学生综合排名结果公布无异议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填报志愿,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按照公布的综合排名结果,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确定和公布专业分流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学院将公示后的分流专业班级名单上报学校。
4.分流学生按照分流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下一学期的选课,做好分流后学习准备。
5.在专业分流前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按照复学后编入的年级和大类参与专业分流;已参加专业分流,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复学时按照当时分流专业编入班级参加学习。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之处由学院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21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工作进程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