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修订)》(浙理工教〔2017〕32号)、《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选拔实施办法(修订)》(机械政[2016]16号)和“关于公布2017级、2018级招生专业类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分流容量的通知”(教务[2019]8号)相关精神,学院制定2018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2018级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
组 长:陈本永
副组长:胡 明 苏丽辉
成 员:李剑敏 袁嫣红 鲁玉军 吴震宇 高金凤 赵新龙 张建新
雷 鹰 丁 宁 张群艳 林国庆
二、分流对象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18级机械类(286人)学生和2018级电气类(203人)学生。
三、分流专业
机械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三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工程。
电气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三个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四、分流容量
每个专业分流容量如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20人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40人
工业工程:60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70人
自动化:70人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75人
五、基本原则
尊重个性发展原则,注重因材施教。适应社会需求原则,适当引导学生选择社会急需的专业,提高社会需求、经济发展需求的适应性。专业合理布局原则,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布局发展与建设实际、教学资源调配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六、具体流程与要求
1.第九至十周,各系组织专业开放周活动,可包括系主任(教授)讲座、教授开放日、专业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参观、专业特色展示(特色实践项目体验)等,进行专业介绍宣传,接受学生咨询。专业开放周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学院接受分流政策、流程进度、系统操作等咨询解答。
2.第十周,学生登录“大类专业分流选拔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志愿并打印上交《分流专业志愿表》。机械类、电气类各为分流学生提供3个专业志愿。分流学生从个人实际情况出发,须按顺序、完整填报专业志愿。网上专业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得再行更改。学院规定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内放弃填报的学生,则默认为专业服从随机分配。未填满志愿的学生,在所填志愿不能录取时,将随机调配至未录满专业。填报等分流工作时间进度要求见附件2。
3.第十一周,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填报志愿,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以第一学期的学习质量分进行排名,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习质量分相同情况下,以部分主干课程期末成绩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名,高者优先,课程包括:英语、高等数学。该平均绩点相同情况下,以英语课程绩点高者优先。
4.第十一周结束前,确定和公布专业分流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
5.分流学生按照分流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下一学期的选课,做好分流后学习准备。
6.在专业分流前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按照复学后编入的年级和大类参与专业分流;已参加专业分流,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复学时按照当时分流专业编入班级参加学习。转专业学生(包括启新学院实验班分流回院学生)在专业分流前进入大类学习的,应参加所在年级专业分流。
七、本实施方案不尽之处由学院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19年4月19日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分流和优秀生报名系统”链接:
/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