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现将《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18年12月29日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浙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理工教[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做到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每年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导师代表、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特邀监察员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为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类型为普通推免生(不含辅导员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诚信记录。(其中学生不诚信记录由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鉴定)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相应的创新能力、专业能力。
3、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
1、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2、前三学年的综合测评分和平均学分绩点均列专业前15%。
(三)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根据推免生工作有关条件,申请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审核,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四、推免生工作程序
1、学院根据当年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具体工作安排和报名要求等,部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
2、学院公布各专业的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分数,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申请,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等。
3、学院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以“浙江理工大学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和“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补充规定”为依据,进行学科竞赛、创新实践、科研成果及学生工作等情况的审核统计,初算出奖励分和总评分后,提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查申请人报名材料和业绩条件,审定奖励分,确定总评分。在综合学生本人志愿、总评分、专业排名比、学校名额指标和专业平衡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意见的无记名投票表决,按1:1比例等额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推荐名单。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并由其进行调查处理。
5、公示结束无异议,学院将《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
五、相关管理规定
(一)对于获得普通推免生资格,且填报攻读浙江理工大学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并被录取的学生,经过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后,依据《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关于鼓励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本院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暂行)》(机械政[2018]22号)文件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生如获得推免生候选人资格,则自动纳入教育部“卓越工程教育培养计划”学习,并参加中国机械行业卓越工程师教育联盟毕业设计大赛。
(三)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3、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4、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5、申请出国者。
6、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放入其档案中。
六、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遵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推免生遴选计分办法补充规定
学院对奖励分量化计算作以下补充规定:
1、参加并完成学院大学生创新中心所设置的学生创新项目者,由创新中心提供证明并予以每项计1分,团队成员分值分配参照学校规定,且每人限计2项;
2、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不予加分;
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完成并同时署名,每人限计2项实用新型专利;
4、授权发明专利应有指导老师指导完成并同时署名;
5、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的奖励分量化应经由学校相关项目的指导部门和校教务处的双方鉴定,并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