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修订)》(浙理工教[2016]22号)、《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选拔实施办法(修订)》(机械政[2016]16号)和“关于公布2017级招生专业类第二学期分流容量的通知”(教务[2018]11号)相关精神,学院制定2017级机械类、电气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2017级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陈本永
副组长:胡 明 苏丽辉
成 员:陈换过 袁嫣红 朱祖超 鲁玉军 高金凤 赵新龙 张建新 袁永锋 雷 鹰 方水明 张群艳 叶小卉 徐乐超
二、分流对象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2017级机械类(327人)学生和2017级电气类(176人)学生。
三、分流专业
机械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五个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工业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电气类学生可以选择以下三个专业: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分流容量
每个专业分流容量如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20人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00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55人
工业工程:55人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8人
自动化:70人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70人
测控技术与仪器:62人
五、基本原则
注重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适当引导学生选择社会急需或需求旺盛的专业,提高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布局发展与建设实际、教学资源调配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六、具体流程与要求
1.第十周,召开大类专业分流动员大会,进行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宣讲和专业介绍等,接受学生咨询。
2.第十周,学生登录“大类专业分流选拔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志愿并打印上交《分流专业志愿表》。机械类为分流学生提供5个专业志愿,电气类为分流学生提供3个专业志愿。分流学生从个人实际情况出发,须按顺序、完整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填报表上交并经学院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未填满志愿的学生,在所填志愿不能录取时,将随机调配至未录满专业。
3.第十一周,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的填报志愿,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流。以第一学期的学习质量分进行排名,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学习质量分相同情况下,以部分主干课程期末成绩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名,高者优先,课程包括:英语、高等数学。该平均绩点相同情况下,以英语课程绩点高者优先。
4.第十二周前,确定和公布专业分流结果,并在学院内公示。
5.分流学生按照分流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下一学期的选课,做好分流后学习准备。
6.在专业分流前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按照复学后编入的年级和大类参与专业分流;已参加专业分流,因故办理休学的学生,复学时按照当时分流专业编入班级参加学习。转专业学生(包括启新学院实验班分流回院学生)在专业分流前进入大类学习的,应参加所在年级专业分流。
七、本实施方案不尽之处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2018年5月3日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分流和优秀生报名系统”链接:
/index.html